为推进执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防备作业,有用防备重特大火灾事故产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法令》《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办理规则》及国家消防救援局的有关要求,现就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凡契合《云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试行)》(见附件1)的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锂电池出产、贮存单位,功率5MW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
二、申报时刻。凡本县行政区域内契合申报规模的单位,请于2025 年2 月20日前向宾川县消防救援局申报,联系方式及传真,邮箱:。
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照实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2),加盖印章后向宾川县消防救援局申报。其间,公司称号以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运营执照挂号的称号为准。2024 年度已申报确认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若无状况改变,不需要从头申报。
四、申报要求。坐落不同县(市、区)但有从属联系的单位,各自契合申报规模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当分别向属地县级消防部分申报。坐落同一县(市、区)有从属联系的单位,下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契合申报规模的,应当独立申报。
一幢修建物内有多个运营或运用单位,凡契合申报规模的,应当各自独立申报。整幢修建物自身契合申报规模且有一致产权单位的,应当独立申报。
五、申报监督。宾川县消防救援局在作业中发现契合申报规模要求而未申报的单位,将催促其按程序申报,单位不申报的,将按规则将其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奉告其法定消防安全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分、各乡镇(大街)在作业中发现契合申报规模而未申报的单位,应催促其向宾川县消防救援局申报。
六、核对承认。宾川县消防救援局受理申报后,将逐个展开评价核对,对契合申报规模的,予以承认。
七、存案公告。宾川县消防救援局核对确认重点单位后,将按规则报县人民政府存案,并于2025 年3 月15 日前向社会公告,同步奉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办理人法定消防安全责任。
一、商场(商场、商铺)、宾馆(酒店、旅馆)、体育场(馆)、礼堂、公共文娱场所等大众集合场所:
(一)任一层修建面积1500 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或总修建面积3000 平方米以上且运营可燃物品的商场、商铺、商场;总修建面积500 平方米以上且运营可燃物品的地下、半地下商场、商铺、商场。
(二)任一层修建面积1500 平方米以上或总修建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酒店、旅馆)等住宿类场所。
(三)2000 个座位以上的礼堂或礼堂,3000 个座位以上的体育馆,5000 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四)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多层修建的地上第四层及以上楼层、高层民用修建内、设置在多层修建第一层至第三层且楼层修建面积300 平方米以上或总修建面积500 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公共文娱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等表演、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 厅等歌舞文娱场所;3.具有文娱功用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4.室内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桑拿等文娱、健身、休闲场所;5.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一)任一层修建面积1500 平方米以上或总修建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七、发电厂(站)、电网运营企业、储能电站:(一)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在5 万KW 以上的发电厂(站)。
(三)修建面积300 平方米以上的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堆场、储罐等)。
出产车间职工在1000 人以上或同一作业时段职工在200 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物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一、其他产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产生火灾会形成严重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一)修建高度50 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公共修建的产权、运用或物业办理单位。